文 / 台灣新生報 記者王先國/台北報導

環境部於今(七月十四日)日發布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及大專校院等四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以協助今年公告擴大盤查對象執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環境部預計自七月中旬開始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辦理一系列輔導說明會,並於今年九月進行申報系統試行填報,以確保所有受納管的事業能在一一五年四月三十日前順利完成一一四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登錄。
環境部說明,今年三月四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將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大專校院及製造業納為應盤查登錄對象,為協助這群預估溫室氣體排放量在一萬噸至二.五萬噸間的納管事業,不僅針對不同行業別訂定專屬的盤查作業指引,更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提供簡易試算工具,利用該工具搭配操作手冊,能協助業者透過年度用電量及用油量等活動數據,快速估算約八成至九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此外,環境部已與台電公司協商,倘業者願意提供授權書,後續也可以協助業者於資訊平台直接查詢業者電號之用電量。
環境部表示,考量服務業展店經營及分店眾多、運輸業以車隊汽柴油使用及車站營運為主、醫院用電量大且於麻醉或開刀時可能使用特殊溫室氣體、大專校院則具有眾多教學研究實驗室等不同特性,分別訂定四類行業別盤查指引,編撰過程中也廣泛徵詢了各界意見,以服務業而言則提供百貨、旅館、便利商店、量販店、超級市場、資訊服務及電信業等範本供業者依循。後續將陸續舉辦企業盤查能力輔導會議,詳細說明盤查管理辦法相關規範、盤查作業指引內容與系統操作方式,將有效提升事業執行人員的盤查作業能力,確保擴大納管的事業能順利完成盤查登錄工作。
碳盤查是減碳的基石,也是落實排放管理與減碳措施的重要基礎,環境部今年公告擴大溫室氣體盤查對象,採「三不一沒有」原則: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此次發布所有盤查作業指引的完整內容,均可至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網址: https://gov.tw/qDe)下載使用,各行業別主管機關輔導窗口亦已登載於資訊平台輔導資訊,將不定期更新以提供最新輔導訊息。
【參考資料】
台灣新生報 https://tw.news.yahoo.com/%E7%92%B0%E9%83%A8%E7%99%BC%E5%B8%834%E9%A1%9E%E7%9B%A4%E6%9F%A5%E4%BD%9C%E6%A5%AD%E6%8C%87%E5%BC%95%E5%8D%94%E5%8A%A9%E6%93%B4%E5%A4%A7%E7%9B%A4%E6%9F%A5%E5%B0%8D%E8%B1%A1%E6%8E%8C%E6%8F%A1%E6%BA%AB%E5%AE%A4%E6%B0%A3%E9%AB%94%E6%8E%92%E6%94%BE%E9%87%8F-1008356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