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發布 為少數OECM入法國家

文 / Taiwan News 林靜怡

2026年5月22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於台北發布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認定成果,管碧玲主委與來賓合影留念(圖/Taiwan News)

行政院海洋委員會 5 月 22 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在台北舉行記者會,發布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OECM)認定成果,由主任委員管碧玲頒發證書予台電離岸風電第一期、中油觀塘未開發區及台泥和平工業專用港等三處場域,經濟部部長龔明鑫出席見證。

管碧玲致詞時指出,此次認定成果具有四項重要意義。第一,台灣是全球少數將 OECM 入法的國家,從立法到實踐展現制度落地的能力。第二,保育與發展不必然對立,只要投入科學監測與長期管理,產業場域也能同時成為生物多樣性的守護者。第三,海洋與經濟部門共同見證,象徵海洋保育已成為國家整體治理的一部分,不再是環境部門的單獨責任。第四,這是台灣邁向全球「30×30目標」的重要里程碑,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但願意以實際行動與世界同行,承擔對海洋下一世代的責任。

她回顧,2024 年推動海洋保育法立法時,她持續思考能否讓企業、地方社區、漁民及研究團隊一同成為海洋保育的主體,最終成功將 OECM 制度入法。去年 7 月 1 日海保法正式實施,一年內完成三處認定,她認為這不僅是行政效率,更代表台灣願意用創新的治理方式回應全球海洋永續挑戰。

2026年5月22日,認定海洋OECM簡報檔(圖/海洋保育署)

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過去大家認為開發與生態保育是互斥的,今天經濟部督管的國營及民營事業獲認定為首波 OECM,證明了海洋保育與經濟發展可以共榮共好。他曾陪同行政院長卓榮泰實地勘查中油觀塘未開發區,思考如何保護珍貴藻礁,該區域獲認定後,中油將持續落實承諾、管理及保育基金,並接受公眾參與監督。他感謝海委會指導及所有參與部門、專家學者與地方居民,期待在兼顧經濟發展的同時,為下一代留下更永續的海洋環境。

海洋保育署署長陸曉筠表示,全球於 2022 年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各國正朝向「30×30目標」邁進,台灣也積極與國際接軌。OECM 聚焦於生物多樣性價值,不以劃設海洋保護區為目標,而是任一海域無論原始設立目的為何,只要既有管理措施能長期、有效維持生物多樣性,即具備認定潛力。目前全球仍處於 OECM 發展初期,海洋 OECM 僅約 229 處,各國仍有很大發展空間。

三處獲認定場域各具特色。中油觀塘未開發區擁有保育類小燕鷗棲地及珍貴藻礁生態系統,透過長期監測、在地參與及生態保育公益信託基金,確保生態環境穩定。台電離岸風電第一期場域因水下基礎結構形成類人工魚礁效果,提升魚類資源豐富度,並補充鄰近中華白海豚重要棲地的食餌魚種,強化生態網絡連通性。台泥和平工業專用港則透過港區內珊瑚復育、棲地營造及環境教育推動,讓工業港區轉型為兼具教育意義與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場域。

海保署表示,此次認定三個案例不僅是海保法上路後制度落地的重要成效,也展現跨部會合作及公私協力推動海洋保育的具體實踐。未來將持續以科學調查資料為基礎,精進認定與管理機制,並結合 ESG 與永續發展趨勢,鼓勵更多公民營事業與用海單位投入海洋有效保育區行列。


【參考資料】

來源:台灣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發布 為少數OECM入法國家(https://www.taiwannews.com.tw/zh/news/636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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